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上海2005年起停征非机动车牌照税

2005-1-26 13:43  【 】【打印】【我要纠错
    来自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最新消息,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停征自行以及各种人力车、拖车、助动车、电动自行车等非营业用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对于上海出台今年停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的新政策,市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这主要是基于近几年上海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关心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考虑,停征非机动车车船税有助于改善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助于引导人们崇尚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
相关热词: 上海 非机动车 牌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