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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连锁业优惠政策

2004-9-2 9:29 来源:重庆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上规模的连锁企业将获得更为具体的优惠。昨日,市商委透露,由商委、工商、卫生等10个市级部门共同制定的《重庆市支持连锁经营发展的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该办法在行政审批和经营许可、税收缴解和政策支持、市场行政监管、交通管理四个方面给我市上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落实了具体优惠措施。

    市商委现代流通处人士透露,《重庆市支持连锁经营发展的实施办法》中对连锁企业反映较多的税收问题也有具体体现,该人士称,按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凡符合本意见适应范围的全资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发展连锁、物流配送中心等国家鼓励类流通项目,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以上,经连锁经营企业申请,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