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吃月饼交“月饼税” 买礼品为什么不交“礼品税”

2005-9-14 10:34 现代快报·钱晓敏 【 】【打印】【我要纠错

  在一家单位供职的小王每个月工资1100元,无需缴个税。中秋节前夕,单位发了一盒价值200元的月饼,不久,小王发现当月的工资减少了5块钱。到财务处一问才知道,这5块钱是扣掉的月饼个税。

  发月饼也应扣个税

  日前,记者咨询税务部门得知,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月饼等福利要归入职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单位发放的实物如何计扣个税呢?

  南京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举例:如果某企业员工当月工资奖金收入共3000元,中秋节单位发放价值200元的月饼,该员工按政府规定上缴住房公积金 150元、医疗保险金50元、基本养老保险金80元,则当月其应缴个税为(3000+200-280-1200)×10%-25=147元;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奖金共计800元,月饼折算人民币200元,那么他的当月收入是1000元,不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拿小王来说,扣掉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后,每月到手1100元,如果单位不发放另外的福利,他无需缴税,但多了200元月饼,那么,当月实际收入是1300元,应缴个税(1300-1200)×5%=5元。

  有市民表示不理解

  “发月饼也要缴税?不知道!”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表示,单位节日发东西从来没有人提醒要缴税。他们认为把传统节日里的福利也归在税收调节范围内,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也有人提出,市场上的高价月饼越来越多,动辄上千元,对于那些巧立名目变相发放钱物的企业征收个税理所当然。

  专家指出,在国家规定比例以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四金”是不计入工薪所得免征个税的,但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每人都有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可见,单位发月饼显然属于第二种情形,应依法计征个税。

  纳没纳税难以查明

  据南京商贸部门统计,往年中秋节南京市月饼消费额达到2亿元,如果把这些月饼算到一个人头上,即使其工资收入忽略不计,也要缴掉(200000000-1200)×45%-15375=89984085元税款。南京市实际收到多少“月饼税”呢?

  “少得很,理论和实际操作脱节。”税务征收分局工作人员透露,像月饼、高温费等特殊补贴需要企业自己申报,企业不主动申报税务部门也没办法查;并且许多单位都有办法充抵购买月饼的支出,比如开成办公费用发票进行税前列支等等,很隐蔽,征管成本、难度都比较大。工作人员估计,南京市30%的单位都没有按章申报“月饼税”,其中包括大量机关、事业单位。

  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对单位在传统节假日发放多少价值的实物才应并入工资纳税作出界定,未超过这个界点的实物福利予以免税,这种做法可以兼顾法与情两方面。

  礼品逃税司空见惯

  据了解,发给职工的福利和企业公关礼品相比,个税流失可谓小巫见大巫。一家公司的老板透露,他们送给客户的一支金笔就价值五六千元,这笔开支一般都开办公用品发票,以逃掉个税。

  对此,税务机关也很无奈,“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