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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税改实行“三榜一印”

2004-2-5 10:55 云南经济日报·李锦兰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税改精神,确保税改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税改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确保税改政策的执行不走样,最近,嵩明县实行了计税常年产量、计税面积“三榜一印”的申报审批制度。

  “三榜一印”的格式和内容是:第一榜为农户土地面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常年产量情况;第二榜为拟核定农户的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第三榜为税务机关正式核定农户的农业税及附加负担。为严格按照程序准确核定农户的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全县统一规定了常年产量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核定,由乡镇税改办审查后张榜公布;计税面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核定,即先由农户自报计税土地面积,由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审查后张榜公布。在实行期间,小街镇保旺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按照“三榜一印”申报审批制度的要求,于1月7日率先在全县贴出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第一张公示榜。

  嵩明县的“三榜一印”申报审批制度,不仅从制度上规范了税改政策落实到户工作的具体内容,便于及时掌握和了解税改工作动态,而且有利于确保税改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改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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