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山东省蓬莱市国税局在对位于开发区的某韩国独资企业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虽然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分钱税没缴,可生产规模越来越大,招的工人也越来越多。针对这种反常现象,该局通过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的综合分析测算,发现该企业可能存在利用关联企业进行转移定价的避税嫌疑。
为摸清该公司的避税事实,该局决定对其实施反避税审计检查。经过近半年的调查,最后查明该企业为逃避中国企业所得税和韩国海关关税,经常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大幅降低出口报关价格,使公司账上呈现巨额亏损,从而规避了企业所得税和韩国海关关税。
根据以上事实,该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收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艰苦谈判,最终确定了以成本加合理费用加利润的反避税调整方案,依法对该企业调增经营收入258万元,调增利润211万元,并确定该公司1997年为获利年度。按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优惠政策,依法核定该公司1997年~1998年度为免税期,1999年~2000年为减半征收期,2001年为按正常税率缴纳所得税期,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彻底消除了该企业因巨额亏损而延缓获利年度以继续避税的可能性。
蓬莱国税对一韩资企业成功实施反避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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