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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增势强劲 结构发生变化——2002年税收大盘点专题分析六

2003-5-21 9:18 中国税务报·张亚倩 关小虎 陈永跃 【 】【打印】【我要纠错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大幅度增长,继1995年突破百亿元大关之后,2002年又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211.07亿元,比1994年的83.10亿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39.8%,连续8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已成为仅次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第四大税种,是税收增长的又一亮点。

  个人所得税税基增长税源扩大

  在一系列扩大内需、扩大就业、增加投入、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政策的利好带动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考虑物价下降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3.4%。其中,京津沪穗渝五市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2464元、9338元、13250元、13381元和7238元,分别增长13.5%、11.6%、11.5%、4.9%和13.7%。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直接征税依据,但可以体现居民收入的状况,从经济基础的角度说明个人所得税的来源。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健康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

  从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数量和税源质量分析,代扣代缴户数和纳税人次的增加,以及人均纳税额的增长是个人所得税稳定增长的直接动因。

  首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户数持续增加。截至2002年底,北京市个人所得税(不含储蓄存款利息个税)代扣代缴户31.5万户,比上年增加7.9万户。其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次也持续增加。200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人次为76.5亿人次。其中,北京市地税局2002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人次为423.2万人次,比1994年的11.5万人次提高了35.8倍,年均增加51.5万人次。再次,个人所得税的人均纳税额也不断提高。仍以北京市为例,2002年人均每次缴纳个人所得税1578元,而1994年只有1058元,增长了49.2%个人所得税结构不断优化

  税目构成多元化发展。从各税目的增长速度看,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快,已快速成长为仅次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体收入来源。随着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和社会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开征及彩票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增长迅速,从1994年的3.81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03.17亿元,年平均增长79%。同时,由于连续多年不断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抓住了代扣代缴的关键环节,使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漏征漏管税源日益减少,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得以稳步增长,从1994年的32.14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561.74亿元,年平均增长42.9%。

  从各税目在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看,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呈上升趋势,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呈下降趋势。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由1994年的38.7%,提高到2002年的46.4%,工资薪金项目仍保持着个人所得税主体收入来源的地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由1994年的4.4%,提高到2002年的31.7%。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已不再是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比重分别从1994年的46.1%和3.9%,下降到2002年的15.3%和1.9%。

  行业构成日趋合理化。分行业看,工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业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行业来源,也是增长较快的行业。受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拉动,2002年全国来自工业的个人所得税为248.64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0.5%,同比增长25.3%。其中,仅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区五园”高新技术企业就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亿元,同比增收近1亿元,增长28%。与此同时,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也高速增长,2002年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50.93亿元和22.27亿元,分别增长23.0%和29.3%,共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0%。

  高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我国外资企业中的外籍个人和中方员工是高收入阶层的主体,但发展较快的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新兴产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也越来越多地步入高收入阶层,由此拉动高税率级距个人所得税的快速增长。1998年~2002年我国适用25%税率以上的高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增速较快,年均增长44%,比一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高9个百分点。

  国内公民仍然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人。2002年,我国公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124.44亿元,同比增收213.23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为92.8%;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66亿元,同比增收1.85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2%。国内公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无论从所占比例,还是从增长速度上看,都远远高于外籍人员。

  东部化趋势明显,东南沿海是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区域来源。2002年,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河北、辽宁、福建等东部经济发达省市位居个人所得税排行榜前10位,共入库779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4%。

  新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促进个人所得税增长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税是新的增长点。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全国税务系统积极贯彻实施,并加强了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征管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此项政策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较好的增收效果,其中仅北京市2001年1月~4月就核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4849户,共征收个人所得税1100万元,同比增长33%。

  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代扣代缴工作的深化,以及重点强化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专项检查等征管措施的采取,有力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稳步增长。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加强对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2001年又对深化高收入行业的代扣代缴工作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专项检查工作作了重点部署。个人所得税在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收入也呈现出大幅度增长的良好势头。目前,我国个税的75%以上来自于代扣代缴;2000年起个人所得税大幅度提高,2000年同比增长59.4%,2001年同比增长50.8%,2002年同比增长21.6%,1999年~2002年3年平均增长43%,每年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劳务报酬预扣个人所得税和涉外“三资”企业属地征管等办法的实施,也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快速增长。全国税务系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如部分省市对劳务报酬所得采取预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将原省、市局集中管理的涉外“三资”企业下放到各所在市、县实行属地管理,并强化了对涉外企业的管理与检查力度,对促进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拉动了劳务报酬及涉外个人所得税的增长。2002年,全国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22.61亿元,比1994年的2.07亿元增长11倍,年均增幅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