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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启用集装箱海关监管堆场 出口退税期缩短六个月

2002-12-16 13:26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12月10日,江苏南通海关与南通中集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共同建造的海关监管堆场经南京海关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以后,新造的集装箱一下生产线,即可报关出口,出口退税周期由9个月缩至3个月,有效解决了集装箱出口退税难问题。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集装箱生产企业必须在新箱运抵集装箱购买商指定地点后,方可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核销手续,并凭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到国税局申请退税。由于集装箱体积较大、不便存放,集装箱购买商又遍及全国各地,企业很难按合同一次性报关,致使出口退税周期很长。

  为支持大型出口企业加快发展,南通海关大胆改革,与南通中集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一起努力,在生产区域外辟出6000平方米,建立全国最大的新箱堆场,为企业提供“快出快退”通道。据了解,此通道设立后,顺达集装箱公司每年3000多万元的出口退税额将提前半年归账,还将节省200多万元运输、报关成本。(赵辉 赵美军 张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