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交安有限责任公司偷税被罚
根据群众举报,广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安市交安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元月至2002年12月应纳的地方税收实施了重点检查,该局检查人员在对帐目及凭证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从广安市财产保险公司承租的场地无支出凭证引起了疑点,针对这一情况,检查人员采取了内查外调的办法,发现该公司以每年6万元租金承租的广安市财产保险公司的场地已将部分以每年13.6万元的租金转租给了重庆智能机电技术公司。进一步核对该公司的收入帐簿及凭证也无13.6万元的转租收入,该公司采取收入、支出不入帐的办法,事实完全清楚。对此,该局对该公司偷税29978.72元,除补缴税款外并作出了课处罚款一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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