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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上调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2003-6-18 9:41 深圳商报·戴广军 【 】【打印】【我要纠错
  惠州市国税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大幅上调。这一利民政策,将使全市近2万户增值税纳税户受惠,免征增值税,预计全市增值税纳税人每年将少缴增值税税款2000多万元。

  从7月1日起,惠州市国税局将对全市按月征收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00元大幅调高至4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800元大幅调高到3000元;按次(日)征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元调高到200元。

  据悉,这次惠州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幅度之大在全省位于前列,调高后的起征点与广州一样,比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城市的起征点都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