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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免征营业税

2004-3-22 8:3 扬子晚报·朱涟 徐辉 小磊 【 】【打印】【我要纠错
  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地税部门获悉,高校云集的鼓楼区现在每月办理勤工俭学减免税手续的平均达到五六十人次,减免金额平均每月几千元,其中一些学生每个月都会出现在减免人员的名单上。 

  据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进一步明确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地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勤工俭学收入不缴营业税,但用人单位必须按月申报才能合法完成减免手续。比如学校、快餐店等为学生提供打工机会的用人单位,必须按期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勤工俭学减免营业税手续,取得相应税务发票,才能在账务中列支勤工俭学开支。 

  税务人员同时提醒,营业税可减免,但个税照样要征收。根据税法,该类收入应按照劳务所得项目计征20%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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