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13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的。
谢旭人说,全国税务系统在做好防治非典和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开展税法宣传,努力增加收入。积极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认真做好“免、抵、退”税工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税收信息化总体规划和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谢旭人还部署了税务系统下一步“两手抓”的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税务系统的防治非典工作,防止和克服麻痹松劲思想,巩固防治成果,防止疫情反弹。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好支持防治非典、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非典对税收的滞后影响仍不能低估
今年1至5月份,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8639亿元,同比增长25.5%,增收1775亿元。但有关人士分析说,非典对税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未充分显现,其滞后影响仍不能低估。
非典疫情发生以来,我国一些行业尤其是服务业遭受了严重打击,进而影响到相关税种的税收收入。同时,国家为扶持受非典疫情冲击较严重行业而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也构成对今年税收的减收因素。
有关人士分析说,前5个月全国税收收入形势较好的原因主要是经济快速增长、税源持续扩大。今年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9%,4月份经济增长率也达到了8.9%,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
其次,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应收尽收,也为税收增长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如北京市今年实施发票改革以来,前5个月共带动税收收入增长7亿元,占其全部增收额的17%以上。
另外,去年全国税收收入全年呈现前低后高的态势,同期收入基数较低,也是前5个月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一个原因。
虽然非典疫情暂时未对全国税收收入造成明显冲击,但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非典对税收收入的滞后影响仍不能低估。因此,今后几个月,非典疫情对税收收入的负面影响还会进一步加剧。一是非典疫情对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影响今后几个月会更多地显现出来。二是国家为扶持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的相关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减少相关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