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一次的全国科普大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大会传出了一个将对我国科普事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捐赠科普事业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大会报告中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在对科普税收情况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已经联合起草了《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这项政策拟对以下几个方面实行税收优惠:科技类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在出版环节的发行收入;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及其从境外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捐赠法》的规定,向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等。
这次大会还透露了一些利好消息:科技部明年将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并将加强对各地方科普投入的监测;从今年开始科技部将对科普创作精品实施后补助计划,每年支持出版若干适合不同年龄和学历的科普图书自创精品;将在国家重要科技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相关的科普活动,并考虑在科技重大专项中规定一定比例的经费,必须用于该项目的科普活动;启动科普人才库建设,目前已组织专家对科普人才进行界定、分类,对其中的基本信息开始搜集,部分科普人才信息已经进库,建成后将向社会开放。
贡献科普将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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