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厦门市国税局将6.5亿元的出口退税款在第一时间内送到出口企业手中。
1—4月份,厦门国税局大力推行生产企业“免、抵、退”办法,审批免抵税款达11亿元,即相当于用11亿元的既得税款直接减少了厦门出口企业的资金占用,有效地缓解了出口退税指标不足的影响。与此同时,厦门市国税局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加快关单子信息传送速度,实现退税的大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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