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青岛便出手阔绰买下多家公司,别人眼里的阔佬原来是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不法分子。前天,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陈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2005年5月,浙江人陈某等三人来到青岛,在某报上刊登了一则收购有资格开增值税发票公司的广告。因经营不善急于将公司转让的青岛金色年华工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某,通过广告找到了陈某。6月13日,陈某以3.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刘某的公司。结果公司出让没有多长时间,便有民警找到刘某的门上。原来陈某购买了工贸公司后并没进行经营,而是作为犯罪工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套钱。
据调查,陈某买下了青岛金色年华工贸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的名义从国税局领购了42份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他伙同其它两人携带42份空白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的税控电脑系统窜至北京,并以抽取开票费的形式,将发票全部虚开到了河北省的一家企业,以帮助河北省的企业偷逃税金 54.5万余元,他们也从中赚取近10万元的开票费。
2005年7月,民警立案侦查此案,并顺利将陈某等三人抓获。据了解,陈某在青岛投入了20余万元收购了6家企业,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勾当,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金 收购企业阔佬原是税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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