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实实在在,为人诚诚恳恳”是郑州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宗旨。
近年来,郑州高新区地税局通过深刻剖析,认真查摆,少说不说空话费话,以实际行动进行整改,围绕税收服务建立并逐步规范了三个体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首先,该局从日常的税收工作入手,将管理意识与服务理念紧紧地融合在一起,以全新的手法营造起一个全过程的税收管理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办税前、办税中、办税后三个部分:
纳税人最先和最经常与税务机关接触的就是办税服务大厅。为了方便沟通,拉近税企距离,转变税务形象,该局对大厅进行了彻底改造:拆去了柜台上厚厚的玻璃隔板,从柜台后面垫高了操作台,增加了花草、高脚椅、服务台,实行了微笑服务,统一了文明用语。为纳税人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的纳税环境,使纳税人既可与税务人员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谈,又可看清税务人员办税的全过程,从而不仅大大增强了办税的透明度,更拉近了征纳双方心理上的距离。
在办税过程中,令纳税人最烦心的就是往返几次办不成一件事,费时费力又费钱。该局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措施:改变了以往专管员审核辅导与征收大厅受理脱节的征收模式,安排三个管理所的专管员于例征期进驻征收大厅,对前来申报的纳税人实行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及时辅导,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使得纳税人可以一次性在征收大厅办完所有的纳税申报程序,避免了纳税人在管理所与征收大厅之间不必要的往返。同时,还对各项具体业务实行了限时服务。
针对那些不能一次办完的涉税事宜,该局又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上门服务办法。对凡在高新区地税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审批事宜的纳税人,该局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办理,并将办结的税务登记证、涉税审批文书主动送到纳税人手中。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周到实在的服务方式。
第二,从地方经济的角度出发,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投资人通常都较为看重当地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利,及其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和当地的服务环境。因此,该局以税收辅导为中心逐步建起了一套税务信息供给体系。
经过不断地完善,该局在办税员制度与三级巡视制度的基础上,首先实现了层次性辅导。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两个月辅导一次;对纳税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企业,每三个月辅导一次;其余企业每半年辅导一次。为了突出重点,该局根据高新区企业特点,将税收辅导内容分成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生物技术企业、光机电企业等几个类型,有针对性地分类型开展税收宣传辅导,在定期辅导之外还要组织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进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税程序专题辅导。为了提高效率,该局根据高新区一区多园的特色,结合现有的辅导力量,分成若干小组,每组强弱搭配,按几个不同管理区域分别进行集中培训,在保证辅导效果的基础上,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传递渠道,该局结合当地"一区多园"的实际情况,邀请了区内生物医药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光机电产业园等8个园区以及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和财政局共11个单位,建立了以服务为导向的信息供给网络。双方按季度相互通报信息:地税局要为各园区、招商局等部门提供税收政策、办税程序以及企业纳税情况等三个主要方面的信息;各园区、招商局等部门要为地税局提供招商情况、生产经营变动情况以及企业的想法和要求等三个方面的信息。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优势,以各专业园区的基本架构为依托,拓宽税务机关对广大纳税人的服务渠道。同时通过各专业园区,向政府部门反馈不涉及企业机密的企业纳税情况,从而达到促进高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目的。
第三,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该局围绕税收各项工作,又完善了一个监督考核体系。
通过开展"我为地税进一言"活动,邀请区内代表性企业的负责人与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进行座谈,并聘请他们为该局的特邀廉政监督员,广泛听取和收集大家对地税局工作的意见和评议。针对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了《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廉政回访制》等制度。做到以岗位责任规范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公开评议强化民主监督,以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同时,以征收大厅和三个管理所等与纳税人经常接触的单位为重点,从三个环节强化监督:一是纳税申报环节。由例征期座班局长进行监督,凡在局内考核、征求纳税人意见或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渠道发现有不文明用语、不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奖金或一定的处分。二是纳税辅导环节。要求各基层单位下企业辅导做到"四有":有辅导计划、有辅导内容、有辅导签字、企业意见。局机关每月还要对纳税辅导记录进行检查。三是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将限时服务细化到各责任科室,要求为纳税人办理手续时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印件齐全,并将其纳入每月的目标考核。
以上三个体系的形成、发展与完善,已通过实践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纳税人的理解和欢迎。不少企业也因此受益,其中,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瑞达制药、永和制药三个单位就是在该局开展纳税辅导过程中,发现自己多缴了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通过该局耐心的辅导,真诚的服务,实际的行动,也逐渐改变了企业的看法,企业的纳税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积极配合税务工作。郑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在自查中,认识到自己在近年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纳而未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有关法规,主动补缴了个人所得税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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