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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企赴澳门设离岸公司成风 香港税务局关注纳税情况

2003-7-12 6:36 香港商报·谢志坚 【 】【打印】【我要纠错
  德勤会计师合伙人税务调查部关剑峰昨日表示,截至2003年6月底止,已有150间企业选择在澳门设立离岸公司,当中牵涉入本港上市公司在内,由于风气渐成,料本港税局必会关注公司的实际运作及公司之间的关系。

  自1999年10月18日《澳门离岸法例》颁布之后,珠三角发展迅速带起澳门经济起飞,期间成功吸引不少本港企业选择在澳门设立离岸公司;至2003年6月止,获准成立澳门离岸公司数目达到150间。关剑峰认为,基于上述风气已成为趋势,相信税局必会注视此类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而是否须缴纳利得税,同时,税局亦必会严审香港公司与此类公司的关系及其实际运作。

  关剑峰表示,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最近修订之《会计实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对公司帐目提出新的披露要求,这些新的指引对有关的税务审查有着深远的影响。根据新的披露资料,税务局可以更容易发现以往未能察觉的一些集团及国际企业之无课税收入。

  关剑峰解释,《会计实务准则第12号》(修订版)于2002年8月颁布,取代原有的《会计实务准则第12号———递延税项的会计处理》。此修订准则是以《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为蓝本,是一份有关所得税(包括现时及延递税)较全面性之会计处理指引。

  税局成功控告避税企业

   据悉,从上述的披露,税务局的实地审核员便能够快捷及容易地察觉到集团的偏低之实质税率。关剑峰指出,近期税务局亦主动及严厉地打击避税及逃税活动,包括成立新的的检控组及反避税组。而最近税局成功控告二项避税个案,案例涉及被控人藉私人银行户口隐瞒销货收入,藉此方法避税150万元。

  此外,德勤合伙人刘伟杰日前表示,随着美国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逐步收紧企业监管质素后,相信除在美国上市之50间内地和香港公司会受到牵连之外,美国企业于本港设立的附属公司亦会受到拖累,当中不乏一些市值庞大的企业。

  自从安然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去年8月通过有关法案,以增加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的管治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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