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在纳税人办理下述涉税事项,并在条件符合、手续齐备、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全省地税机关推出以下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在税务登记方面,省地税系统承诺: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在缴清发票和税款后,即时办结;其他纳税人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外来纳税人申请办理报验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办理验证手续,于受理后即时办结。申请换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在发票管理方面:首次申请购领发票,少(限)量供应,于受理后即时发放。采用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在查验已用发票无误后即时发放。临时经营申请填开发票,符合规定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理。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条件具备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理。因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改版等事项,需办理发票缴销的,于受理后即时办结。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在结清税款前提下,于受理后即时办结。申请印制具名发票,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纳税申报方面,省地税系统承诺:上门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当场审核,即时办结;数据电文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在网络、线路畅通情况下即时办理;逾期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即时办结;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在税款征收方面,省地税系统承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包括逾期缴纳税款或临时经营收入缴纳税款),应当当场审核,于受理后即时办理;税银联网、实时扣税的,申报成功后,在网络线路畅通、纳税人账户余额足以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即时办理;税银联网、批量电子扣税的,申报成功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扣款信息发送至扣款银行。缴纳保证金,于受理后即时办结;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在税务咨询方面,省地税系统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责任人制度,要求咨询渠道齐全、畅通(网站、12366、办税服务厅窗口咨询)、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到岗。“12366”受理咨询要做到五个100%,即“100%受理、100%报工号、100%有记录、100%有答复或反馈、对转办件100%督办”。纳税人通过网站进行的咨询,应自收到咨询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纳税人采用上门面谈咨询的,即时回答。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当场不能或无法确切回答,应做好书面记录,请示上级,在上级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人。
省地税系统推出五大服务承诺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