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2002年,广东省完成个人所得税收入162.24亿元,同比增长37.9%,增收44.37亿元,其中有198人年交个人所得税20万元以上。假如这些纳税人的收入全部来自工薪所得,那么每个人的年薪不低于80万元。
2002年,广东省地税局划定一批重点稽查对象(见附表),组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税款入库一亿多元,严厉打击了偷逃税行为。去年的个税收入中,来自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07.32亿元,增长39.9%,增收30.59亿元;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26.35亿元,增长29.9%,增收6.05亿元;来自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13.39亿元,增长55.1%,增收4.76亿元。个人所得税在广东省地税收入各税种中排名第三,占广东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17.5%。
广东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开始的15.8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62.24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3.79%。
据统计,2002年征收高收入个人所得税7.52亿元,其中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万元以上的有198人;扣缴义务人年扣缴个人所得税在300万元以上的有214个单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等有106户。
去年广东地税重点稽查对象
●独资、合伙制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电信、石化、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任职人员
●航空公司、网络公司、期货公司等和实行年薪制的中、高层人员
●著名的演职人员和从事广告演出的名人
●个体工商大户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从业人员
198人年缴个税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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