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富人“吃”税务还会“吃”多久?

2003-9-22 8:39 成都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9月12日,国家税务部门发布2002年度纳税排行榜,私营企业纳税50强中,《福布斯》该年度国内100名富豪只有4人。无独有偶,在去年首次公布的2000年度私营企业纳税50强中,《福布斯》该年度内地前50名富豪也仅4名。

  再看《新财富》2002年度中国400名富人,进纳税前50强的仅区区12人。而《中国税务》的石华先生撰文称,这400人的财富总和为3031亿元,是贵州省2001年GDP的3倍,真可谓“富可敌省”(新浪财经9月12日)。

  其实,富人“寡税”去年就曾引社会哗然。更能从普遍角度表明事态的一个数据是:2001年我国7万亿元存款,不足20%的富人占有80%,而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总量中却还不到10%(《广州日报》2002年7月3日)。

  再作个比较,据美国国税局1999年统计,5%的富人提供了约55%的税收,最富的1%缴纳了19%的所得税,55%的较低收入人口缴纳的所得税只占总数的4%。

  难怪,有人愤而发问,在中国,究竟谁在纳税?指责富人的财富道德,宣讲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虽很有必要却无涉根本。公平税负是税收的核心原则,好的制度必须表现出与负担能力相应的富者“多税”、贫者“寡税”结果。

  当富人税负畸轻且无从据实认定普遍存在偷、逃税的非法
  行为时,税收制度“贫困”便不言而喻———管得了贫者的钱袋,却拿富者的钱箱没法,利益分配如果扭曲,不良后果自然是收入差距逆向而行并滋生人际冲突,譬如“仇富”。税收制度“贫困”不除,富人“寡税”难消。

  富人“吃”税务还能“吃”多少、“吃”多久,取决于税收制度填漏补缺的“脱贫”进度。笔者认为重在检讨两点:

  一、税负设计,这是基础层面。在税制设置、税目确定、税基选择、税率高低、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等方面,看何处有悖税负公平?比如前述,石华先生一文有个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平均税收负担率为6.58%,国有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分别是8.06%、6.09%,私营企业为5.67%,农业税税率为15.5%———这样的差别,是否合理?

  二、税收征管,这是关键环节。倘依法该征的税都征到了而无流失,富人“寡税”程度绝不至于这么严重,由此不难想象征收漏洞太多。另据公开信息,我国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征管队伍,却几乎是以最高成本、最低效率运作,这也足可推论现行征管体系、手段、运作方式的规范以及征管机关、人员的行为规范存在严重缺损。应当想想,症结究竟何在?
相关热词: 富人 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