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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不许收到学生头上 岳阳县查处向学生收取农业税事件

2003-5-19 17:17 中国税务报·游利文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日前从湖南省岳阳县纪委了解到,岳阳县两个乡镇向学生收取农业税的相关人员日前受到处分。两名乡镇党委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名乡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处分。

  2月25日,本报头版头条报道了岳阳县西塘镇、三荷乡在春季开学收费中向中小学生收取农业税的荒唐事。事件发生后,岳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迅速派出由纪委、监察、物价、教育等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将搭收取的45.18万元农业税税款全部退还给学生,并约法三章,明令禁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县里还派出8个督察组下到各中小学进行收费大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在其他乡镇发生。3月7日,本报在头版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岳阳县纪委在处分决定中说,西塘、三荷两乡镇向中小学搭车收取农业税,属于乱收费行为,违犯了国家有关规定。但问题发生后,两乡镇党委、政府态度明朗,整改积极,措施得力,清退彻底,各责任人认错态度诚恳,配合调查积极,挽回影响及时,给予西塘镇党委书记、镇长喻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刘某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给予镇教育办主任曹某行政记过处分。三荷乡党委书记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刘某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人大主席孙某被责令写出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