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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税事业与时俱进蓬勃发展

2003-6-23 13:3 ·市场报王福临 唐军 【 】【打印】【我要纠错
  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从1994年至今,是青海经济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青海国税事业实现跨越式飞跃,与经济协调快速发展的阶段。多年来,青海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带好队、收好税”的总体要求,深入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经济和税收政策,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和税收法治观,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在实践中推陈出新,在改革中谋求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聚财和宏观调控作用,为青海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全系统3000多名干部职工的辛勤耕耘,青海省国税工作结出了丰硕成果,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信息化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1995年至2002年八年间,青海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20.4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8.26%。特别是2000、2001和2002三年增长率均超过了两位数,2002年全省国税收入首次突破了20亿元大关,达到22.08亿元。尤为重要的是,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从2000年至2002年三年稳定在6个百分点以上,且税款均衡入库情况逐年好转。表明全省国税收入工作已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为平衡财政收支和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西部大开发和青海经济大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青海国税系统各级机关把国税工作定位于促进和服务于西部大开发和青海经济大发展,出台了贯彻落实促进西部开发和青海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国企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的审批,从1995年至2002年共办理出口退税7.45亿元。

  税收法制化建设全面推进:为更好地促进和服务于青海经济的发展与西部大开发,青海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方针,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地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试点工作,大力加强税收管理,着力于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清理违规文件,纠正混库及违规批准缓缴税款行为,较好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初步实现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省范围内已经建立起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同时,青海省各级国税机关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税收宣传,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知识,积极宣传《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自觉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使群众最初对税收的认识仅仅是个抽象概念,转变成今天成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具体事情,税收宣传已走入千家万户,税收工作也取得了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税收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偷、坑、骗税行为,查处了多起较大的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税款查补入库率、处罚率逐年提高,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打击了涉税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均成立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紧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了与公安、工商、地税、经贸委、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青海全省税收经济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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