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宁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科科长戚运怡说,自从今年1月25日启用“刮奖”式发票以来,发票的用票量提高了28%,但是仍有许多经营者采取各种办法拒开发票。要解决这一难题关键是消费者要增强索要发票的意识,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论消费者是否索要发票,都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发票,对于那些拒付发票的单位或个人,消费者应索要盖有经营者签章的有关凭证,并及时向地税机关举报。对于那些既不开具发票,又不开具有关凭证的经营者,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利拒付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目前,西宁市有三十余家单位采用了税控收款机,随着税控收款机的普遍应用,拒开发票的现象及各种发票违法行为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市民疑难解答:
●经营者拒付发票时,消费者应当怎么办?
答:消费者应索要盖有经营者签章的有关凭证,并向地税机关举报,经受理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给予举报人300元的举报奖励,并对经营者处以1000元的罚款。
●消费者遇到经营者使用假发票时怎么办?
答:应持经营者开具的发票到税务机关鉴定,如确属假票的,则视同举报案件给予奖励。
●逢节假日时,纳税人购领“刮奖”式发票,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发票的需求,纳税人应在节假日前视经营情况,提前购足备用发票,节假日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发票。
相关热词: 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