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和处罚畸轻畸处,维护国家利益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市地税局将出台新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据悉,新标准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纳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减少了弹性处罚标准,对很多违法行为都规定是按天处罚,逾期的加罚标准经细化、量化后基本一步到位,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实行阳光税务,防止税收征管中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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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干部今年按能力分级上岗
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30日电 29日,记者从全市地税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长春市地税系统将试行执法能级认证制度,对地税干部分级认证,评不上等级者不能上岗,受到警告、记大过等处分的人员,将受到降级、待岗的处理。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长春市地税系统将在基层干部中试行执法能级认证制度,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能力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税务干部按岗位不同分类别考试,并结合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考核,分出执法能级。在能级认证中,评不上最低级(一级)的人员按无级处理,待岗三个月再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实行能级认证后,税务人员因税收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受警告、记过处分的,其执法能级下调一级;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取消其能级,待岗半年后按一级上岗。
今年长春全口径地税收入计划完成46.2亿
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30日电 29日,记者从全市地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03年长春市地税较上年增收72299万元,在此基础上,今年还要增长5.04%,完成税收46.2亿元。
据了解,2003年,长春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43984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5.73%,超计划23849万元,同比增收72299万元,增长19.67%。
今年,长春市全口径地税收入计划完成46.2亿元,比上年增长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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