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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契税铁定要上调了 法律界人士对赶签合同者提出三大建议

2003-6-2 9:14 江南时报·孙 洁 【 】【打印】【我要纠错
  南京市契税从0.75%上调至2%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记者昨日采访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要求,南京市契税优惠取消基本已成定局,但目前市财政部门还未接到调税文件,所以6月1日不会如期上调。

  据了解,南京市为启动房市,去年5月1日起将2%的购房契税中1.25%改由地方财政补贴;购房者实际只须承受0.75%。今年3月,有关部门为防止购房办证时的面积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设计面积差距导致缴税有误,将纳税时间从买卖合同签署后10日内延后到办理产权证之前。今年4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的违规契税政策,南京的房产契税补贴眼见不保。市财政契税所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尚未看到调整文件,但补贴取消、契税上调是迟早的事。关于究竟以何种日期作为计税依据,目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定,而正式调税文件对此有无调整尚未可知。

  契税调整风波促使许多市民仓促购房。这两天,南京在售楼盘销售人员纷纷以此为由头“诱惑”市民速来签约。就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俞姚华律师觉得有必要就以下三点提醒购房者。

  首先,期房不必因此仓促签约。因为明日即执行的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最新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面对上调在即的契税,不能立马交付的期房无论如何也赶不上这趟优惠了。

  其次,仓促签约买现房的市民亦需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时间。因为最新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签约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限由合同约定;第三款规定现房时限为合同订立后90日内。也就是说现房办证时限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为三个月内。在开发商以调税为饵催促购房者签约的时候,购房者应注意在约定时将办证期限缩短到最小。现在南京办证的时间为“十日之内”,购房者应争取以此时间为限,以达到契税优惠的目的;如约定为10天,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未能及时办妥,所蒙受的契税损失可以凭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另外,实际交易中许多开发商因为自身开发销售手续有缺陷等问题,导致三个月无法办证,索性在合同中将办证时间定为1年或2年,购房者应考虑像此次契税调整的突发事件,慎约时限或另补充条款以划分责任,以免产生纠纷并独立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