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市国税稽查局前不久在对某通讯技术公司取得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被认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协查中,认定为非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其进行处罚。对这样的定性,该企业负责人很不理解,为此,检查人员多次赶到该企业进行耐心解释,一一指出违反了哪些规定,并就如何合法及有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热心讲解。最后该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处罚。
据了解,以往不少企业往往因调账报告内容填写不符、账务处理不当等原因,要往返于税务机关好几次,有的企业因补税罚款等原因,情绪已变得激动,再加上为一张小小调账报告而往返好几次,更容易造成情绪对立,思想误解。针对这些情况,市国税稽查局在发送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将一张调账建议书奉送给纳税人,使纳税人避免在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后因调账不及时而造成“二次偷税”,得到了纳税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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