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税局决定于2005年1月1号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新版手工填开的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正、背面采用防伪工艺,发票联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在验钞机或特制紫光灯下,有"XG"字符并呈橘红色荧光。
填开后的发票联大写金额处在验钞机或特制紫光灯下,字样呈橘红色荧光;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橘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
每一张新版发票右上角,都分别印有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全国统一规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
此外,全疆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由原来的28种简并为26种。
新疆国税局决定2005年元旦 正式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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