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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规范货运业税收管理

2003-11-29 8:13 茂名日报·凌广厚 【 】【打印】【我要纠错
  茂名市地税局采取“六个加强”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出台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切实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维护茂名市货物运输业的良好秩序。 

  针对以往不少地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实行查帐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或委托交通部门代征税款等粗放式管理,造成税收管理比较混乱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出台了“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和《货物运输业管理流程实施方案》)来加强和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为贯彻落实好“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维护茂名市货运业税收管理的良好秩序,市地税局采取了“六个加强”来做好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执行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货运行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办法》标准认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并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对不具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坚决全部回收已领取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在报纸、电台和网站等公共媒体上大力宣传货运运输业发票管理新办法的同时,还印制了几千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在各个征收大厅、站、运输企业及显眼的公共场所张贴,使纳税人充分了解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的新办法,有效减少偷税漏税行为;四是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使大家尽快掌握了解新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程序,确保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建立密切、畅通的信息交换制度,切实落实好“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六是加强请求报告制度,及时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和相关情况向省局汇报请示,确保正确执行落实好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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