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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为避税签“阴阳合同” 律师提醒暗藏风险

2005-9-6 15:32  【 】【打印】【我要纠错
  赵先生最近接到了产中介的通知,有人对他挂牌的田林路上的一套房子有购买意向。双方接洽了几次后,对方表示愿意购买,但是希望和赵先生签两个合同,一个是正式的,上面写的房价低一些,这样双方可以避税,另一个是私下里的合同,写实际交易价格。赵先生有些拿捏不准了。

  赵先生和买主最后谈定的房子价格为58万元,对方对这个价格也表示认可,但是希望在签正式合同时,赵先生写38万元,这样双方都可以少缴税。然后,双方私下里可以再签一个58万元的合同,他会按照58万元分期付款给赵先生。

  上海尚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天源表示,目前房产交易税值提高后,一些房产买卖双方都动起了“避税”脑筋,签订阴阳合同是一些人愿意奉行的方式,但是阴阳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显而易见。因为实际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只有正式在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同一房产只认可这样一份买卖合同。虽然将房屋的交易价格降低,在缴税时便宜了一些,但对方若趁机钻空子,不履行实际价格时,卖主将陷入比较麻烦的诉讼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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