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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江国税分局落实涉农税收政策

2004-3-31 9:18 广元日报·姜贤坤 【 】【打印】【我要纠错
  苍溪县国税局陵江分局认真落实涉农税收政策,采取了五条措施。 一是尽快熟悉政策,要求每一位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深刻理解政策的精髓和要求,能按照政策要求熟练操作。二是实施领导负责制,把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三是强化宣传,要求管理人员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以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把《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散发粘贴到乡村、街道和集贸市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把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每一位纳税人。四是抓政策落实,干部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涉农税收的纳税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纳税人经销的具体项目,特别要对“农民”、“个体户”、“个人”、“农产品”、“自产农产品”等身份和经销项目进行取证和鉴别,尽快调整执行新的起征点和减免税收政策。五是接受监督、实施专项管理,分局向社会公布了县局、分局的监督检举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涉农税收政策的管理上,对涉农税收实施专卷管理,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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