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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探析:税收黑洞中的哭泣

2002-11-28 13:33 摘自:中证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自去年中期以来,四川白酒类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了大幅下滑。除泸州老窖今年半年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大致持平外,五粮液净利润由去年中期的4.78亿元下降到了今年中期的3.59亿元;全兴股份净利润由去年中期的1.3亿元下降到今年中期的0.4亿元;沱牌曲酒净利润由去年中期的0.12亿元,下降到今年中期的0.08亿元,降幅分别达到了25%、69%和33%。

  川酒上市公司,曾代表了我国证券市场绩优股的形象。近年来效益大幅下滑,有的公司甚至接近亏损的边缘,是管理、技术、资金、质量,还是企业运行的其他关键环节上出了问题?或是另有其因。带着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进了川酒上市公司。

  税收政策执行差异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酒业发展思路是“扶优限劣”,行业导向是“限制高度酒的发展,鼓励发酵酒和低度酒的发展,支持水果酒和非粮食原料酒的发展”,并试行以税收杠杆进行调节。199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文件,规定从1994年元旦起对白酒征收消费税,其中粮食酒为25%、薯类白酒为15%、葡萄酒等为10%,黄酒、啤酒则更低。1998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粮食白酒广告宣传不予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并规定从1999年起电视台黄金时间白酒广告不能多于4条。2001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文件,规定白酒企业的广告费不得超过销售额的20%,超过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支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白酒产销量自1996年以来呈现出市场不断萎缩的现象,白酒在酒业总产量中所占比重也由1995年的30.5%下降到2001年的15%左右。白酒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全行业效益逐步下降,有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38000家白酒企业中亏损企业超过50%。

  此外,财政部去年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规定上市公司由过去的四项计提改为八项计提,也对白酒上市公司效益产生负面影响。2001年年报显示,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沱牌曲酒影响数为9358万元;五粮液为47万元;全兴股份为517万元;泸州老窖为1589万元,就四川白酒上市公司来说,该项财计提调整,使公司在财务数据上反映出减少1.15亿元的利润。

  但对四川白酒上市公司来说,影响最直接也是最大的方面,是去年5月国家对白酒税收政策的调整,白酒从价计税方法调整为从价与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对粮食、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按出厂价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本来,国家去年出台调整白酒税收政策的目的是旨在“扶优限劣、扶大限小”,旨在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使中国白酒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出发点是正确的,思路是清楚的。应该说如果严格按照国家这一税收政策去实施,对白酒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的白酒上市公司的发展是有益的。然而,通过近一年半的运作实践来看,实施效果却没有很好地达到预期目标,不但没有使有品牌、有规模、有质量保证的以上市公司为首的大型白酒企业得到发展,反而使这批企业的产销量呈现萎缩,效益大幅下滑。

  这是为什么?探究其源,是很多地区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上出现了明显的偏差。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白酒产销量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白酒产量大致在420万吨左右,按每斤征收0.5元消费税,从去年5月1日至年末,理论上应征收29个亿左右。然而,来自中国白酒行业协会的数据却与此大相径庭:2001年,全国白酒税金总额为88.2亿元,仅比2000年新增了5.8个亿。虽然,新增的5.8亿税金并不意味着去年国家从量计税新政策出台后就只收到5.8个亿的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因为这新增的5.8个亿税金里面还冲抵了因白酒产量下降导致消费税、产品税下降而带来的实际税收下降的因素在内。但有一点清楚的是,有大量的从量计征税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被漏掉了。有资料显示,在新增的这5.8个亿中,四川上缴3.81亿元,贵州上缴1.79亿元,两省合计增收了5.6亿元。而四川、贵州去年的白酒纳入统计产量为70.31万吨,仅占全国总产量的16.73%,而川、黔两省在去年白酒新增的税金中却占了96.55%。在两省增收的这5.6个亿中,绝大多数又来自上市公司。

  其实,6年前,有关专家就计算过,当时按全国白酒产量来说,应收税金在400亿元左右,但当年实际税收为97亿元。没有收到的税款,有的是逃掉了,有的是留存在企业。去年国家实施从量计征0.5元/斤消费税,但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酒厂,享受的地方税收优惠不一致,这就使得白酒企业特别是白酒上市公司与其它非上市白酒厂家之间的实际税赋差别很大。地方保护实际上造成了酒业经营环境的不公平,国家去年出台从量计征0.5元/斤消费税后,在实际执行中,这种不公平竞争更加突出。

  市场被中小酒厂吞噬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2002年1月对29个常务理事(企业)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自2001年上半年出台从量计税政策以来,在大中型企业不断压缩产销规模的同时,其周边的小酒厂却在不断新增。

  在四川,沱牌曲酒厂附近,已经冒出了几家新的小酒厂;在甘肃,新税率实施后,本应遭淘汰的小酒厂却都“健在”,一些骨干白酒企业销售与往年相比大幅下降,利税锐减;在江苏,甚至出现了小酒厂旺销,排队拉酒的现象;福建省的调查显示,同样品质的酒,价格相差40%。

  为何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白酒销售和利润每况愈下,而民营小酒厂生意却红红火火?概括起来,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地方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同一市场环境里品牌与非品牌、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巨大的成本差异。

  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白酒上市公司老总感叹,国家出台调整税收政策的初衷是十分正确的,但到地方执行起来却出现了偏差。国有企业绝大多数都在老实完税,而民营中小酒厂却依然在地方保护主义下用各种办法避税、漏税,这使得白酒类上市公司和众多的中小型民营酒厂在同一市场环境里处在不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

  这些经营管理者说的话是有根据的。如果走进上市公司,走进民营酒厂就会发现这种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同时也就不难理解,白酒类上市公司业绩为何大幅度下滑。

  就四川白酒类上市公司看,不论五粮液、泸州老窖,还是全兴、沱牌,虽然它们都有附加值很高的高档白酒,诸如五粮液、老窖1573、水井坊、沱牌曲酒,但这些高档白酒其数量是很有限的。有统计资料显示,五粮液、剑南春、全兴、泸州老窖、郎酒、沱牌六大名酒企业,生产的高档酒仅占各自产量的10%-20%左右。而借助其品牌生产和销售的则是大量的价格处于几元和几十元一瓶的中低档白酒。这就意味着这些白酒上市公司的效益有很大程度上是靠中低档白酒来支撑的,其效益是靠规模和品牌取得的。

  然而,这种情况在近几年却在悄悄发生变化,特别是去年国家调整白酒税收政策后,更加剧了这种变化。白酒上市公司的中低档酒市场正被众多的民营中小酒厂不断吞噬,而吞噬的原因不在于双方的质量、管理,更不在于双方的品牌和营销,仅在于双方的价格。

  细窥“白酒黑洞”

  四川省去年白酒年产量为58.2万吨,其中中小型民营酒厂占了近50%左右的市场份额。在四川地区,2001年底有6000多家酒厂,被纳入统计规模以上的企业只有100多家。在川西平原上,民营酒厂大大小小,星罗棋布,主要集中在成都、大邑、崇州、邛崃等县市,规模大的年产销几万吨,小的几百吨,甚至几十余吨。以四川邛崃县为例,该县上世纪90年代中期每年产销散酒30万吨(主要销往省外)即使近年来白酒产销量下降,到2001年时,该县白酒产销量仍然保持在20万吨左右。记者实地调查,这些酒厂几乎全部生产中低档白酒:有自创品牌的,有贴牌生产的,绝大多数是几元钱一斤的白酒。在崇州市一家民营酒厂调查时,记者看到,这家酒厂的生意红红火火。酒老板自豪地说,“今年我每天有一个火车皮的白酒发往江苏,我替江苏一家酒厂贴牌生产几元钱一斤的白酒,目前年产销量大致在2万吨左右。现在白酒利润很薄,一瓶酒大致赚2-3毛钱。”

  记者不解地问:“现在十元钱以下的白酒几乎无利,你怎么能赚钱呢?”酒老板实话实说:“我们这里实行的是目标税,即地方税务部门给酒厂定一个当年完税目标,只要完成目标税后就行了。以后目标税每年按一定幅度递增。”

  于是,漏税、避税从此开始了。有的酒厂本来产销上万吨,但只上报2000吨目标税,余下的8000吨白酒税漏掉了;有的酒厂为了避开每年递增的目标税,不断地申报停产老酒厂,又不断重新注册新酒厂,使每年递增的目标税形同虚设。在目标税管理下,国家对白酒行业实施的25%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33%的所得税和相关费用失去了意义;国家去年出台的每斤白酒从量计征0.5元的税收政策也同样失去了意义。

  一位酒老板告诉记者,“如果民营酒厂要是都严格完税,几乎百分之百都得关门。我们每斤白酒在目标税下,只赚2-3毛钱,如果上交了0.5元税,只有亏死。”

  酒老板说的是事实。

  成都市近郊某县国税局的一位税务负责同志用倒推法给记者算了一笔酒账:拿一瓶市场销售价10元的白酒为例,消费者买到的是10元钱,扣除商家赚的一元钱,商家从批发商处进价应该是9元,批发商处赚1元,那么出厂价应是8元。在8元基础上,扣除从价计征消费税25%、从量计征0.5元、增值税8%,共计3.14元的国税部分,再扣除地方税和“三费附加”,大概是0.8元左右,这样一瓶出厂价8元的酒所要上缴的税费大致是4元左右。再扣除瓶子、纸签、商标、胶套等费用至少1元,这瓶酒只剩3元。如果是以粮食原料,固态发酵酿酒,1斤酒的直接生产成本一般是4元以上,那么,加上广告费、财务费、管理费、储运费等等,算下来,这瓶酒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字——亏。

  一斤卖几元的白酒,民营酒老板能赚2-3毛钱;一斤卖10元的白酒,如果严格完税下来,只有亏。这一正一反活鲜地将四川白酒类上市公司在与民营白酒厂在竞争中所处的劣势状态表现出来。

  正是在白酒企业高税赋、低征收的现实情况下;正是在众多民营酒厂实施目标税而上市公司较为严格完税的现实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中低档酒的市场近几年来逐步被这些民营酒厂一步步夺取,一位民营酒厂的老板说得很直接:沱牌曲酒生产中低档酒,一年十几万吨,在它这个市场份额中,我们只要抢占一点就够吃了。近年来,我们就是瞄准沱牌的档次和市场来做的。

  据了解,1998年时全兴酒厂中档品牌白酒产销量为17000吨,在市场不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到2001年只有8000吨,而今年产销量萎缩到了3000吨,如果不是“水井坊”这种高档品牌酒的利润支撑,恐怕全兴也可能进入亏损境地。

  明天仍充满希望

  令人欣慰的是,在此次调查中,在我们看到四川白酒类上市公司在业绩滑坡的同时,也看到这些公司大力实施产品结构调整,也了解到国家正在着力制定完善酒业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据了解,目前白酒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推行。到2001年底,全国共批准2000个生产企业。

  2002年2月,国家经贸委已将经过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局、质监总局等部委定稿的《关于实行酒类产销许可证管理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旨在建立行业准入的三证制度、产销运行的索证制度,今后随着批发、零售证的实施及产销索证制度的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力度必将加大,优胜劣汰的机制将发挥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经营秩序和竞争手段必将逐步规范,地方保护并限制竞争的做法将进一步取消。白酒上市公司可以借助品牌、规模、资本优势扩大规模,重新占领并扩大市场份额。有专家统计,如果白酒生产许可证政策和税收政策今后得以严格执行,那么,未来10-15年时间里,白酒行业的利润和产量将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型企业中。这无疑使投资者看到了白酒上市公司的明天。(记者 陈敏 奕暄 邹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