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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要支到“点”上

2003-2-25 11:39 经济日报·王 坚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农业司司长丁学东日前提出,新时期做好农业财政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农业现代化与公共财政关系,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要找准自己的位置。

  丁学东认为,首先农业现代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政府的投入,但是应把对农业的投入分为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类,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一般只用于公益性的。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目前,各级政府对乡村道路、农村医疗等投资很少,这就是一种缺位,应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来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一种越位,财政只能以贴息等方式间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其次,按照多功能农业的概念,财政对农业的支出要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的功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继续提供食品和原料外,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的功能,农业不再盲目追求扩大产量、增加品种,还要追求品质、安全、清新空气、山川秀美等。对农业的支持也应当相应地转变,用于农业生产的比重应下降,而用于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的支出应当增加。

  最后,随着农村需求内容的变化和需求层次的提高,财政对农业的支出要逐步从农业生产扩大到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从温饱到小康,从初步小康到全面小康,要逐步拓宽财政支持的公益性项目范围,根据财力可能逐步覆盖农村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