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以深圳为例说明了税收与民营经济发展之间双促双推的密切关系。
刘军(上图)指出,不论是已经取消的2002年前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的“地产地销”税收优惠政策,还是现在在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政策和软件企业超税负返还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了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据了解,深圳从最初的6家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002年底的民企66934户,注册资本1079.48亿元,居全省第一和全国大中城市第三。
刘军说,税收政策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又为税收带来了充裕的税源。从1995年新税制改革至2002年8月间,深圳市民营经济税收累计入库764.3亿元,年均增长38.4%,占正常税收的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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