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10日,全区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8%,提前20天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今年国税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全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加快和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战略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工业经济的增长。1月至10月全区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15.5%,由此为工业环节增值税提供了充沛税源。1月至11月工业环节增值税入库15.5亿元,同比增长18.1%,是全区国税增收的大头。其中,13个工业重点行业中,有8个行业实现增收,占全区税收总增收额的73.4%;随着我区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战略的实施,一些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骨干企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总额四分之一以上。下半年,非典疫情的解除、第七届民族运动会的召开,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回升,带动商业增值税入库的增长。另外,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增势强劲,税收增幅、增收额均超过公有制经济,1月至11月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收15.31亿元,同比增长20.6%;同期,中小企业实现税收12.79亿元,同比增长15.5%。
今年以来,全区国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集中征管力量,抓重点税源控管,弥补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减收,确保了税收的增长。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了“两个确保”的税收工作中心目标,通过加大税收收入分析和考核工作力度,强化组织收入的督促检查,为税收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通过按月对企业财务、税收指标进行监控分析,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遏制企业恶意拖欠、有税不缴以及制定组织收入措施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了金税工程二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停止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都保证了税收的正常入库。1月至11月,国税系统还查补入库税款3696万元,清理以前年度欠税4266万元。
宁夏国税系统提前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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