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的身份资料注册4家公司,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4名被告人仅在10个多月的时间就向10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500多份,虚开税款上千万元,此案成为安徽省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昨天,四人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6月,林振阳纠集黄锦浩、李世杰(均另案处理)等人窜至合肥以虚假身份资料到工商部门注册公司,以获取增值税发票,并招聘程晋为财务人员。
2001年9月,林振阳注册成立合肥世伟嘉业科贸有限公司,刘世杰(实名黄锦浩)任法定代表人,程晋任该公司主办会计,同时招聘徐玮为公司出纳会计。2003年2月至2003年10月,林振阳通过指示程晋、徐玮,以该公司名义骗购万元版电脑专用发票,向2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221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344万余元,实际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340万余元。
2003年4月,林振阳授意程晋用黄锦浩假身份证刘世杰成立了北京宏盛达业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2003年7月至10月,程晋、徐玮以该分公司名义骗购万元版电脑专用发票,向5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13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178万余元,受票单位实际抵扣税款合计人民币174万余元。
2003年8月,林振阳授意程晋办理安徽永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变更手续,法人代表程克敏(实名李世杰)。该公司变更后,林振阳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深圳郭伟雄(另案处理),由郭伟雄指示程晋、颜玉凤虚开增值税发票。2003年8月至12月,程晋、颜玉凤向57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83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291万余元,全部被受票单位抵扣税款。
2003年8月,林振阳授意程晋用程克敏身份证在合肥注册成立北京通密东霞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该公司成立后,林振阳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深圳郭伟雄,由郭伟雄指示程晋、颜玉凤虚开增值税发票。2003年12月,程晋、颜玉凤以该公司的名义向9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58份,虚开税额合计人民币97万余元,全部被受票单位抵扣税款。
合肥市中院10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虚开增值税款上千万元 安徽省四家“空壳公司”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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