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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退税替代政策出台 企业期待尽快落实

2005-4-13 12:9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对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定。

    去年7月14日,中美达成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我国相应调整了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停止“退税”政策的支持。此后,很多人都曾预测国家会在4月1日前出台一项替代政策延续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而新支持政策将何去何从,也一直在业界的关注和期待中。

    “通知”的签发日期是3月23日。“通知”中披露,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也就是说会在4月23日以后实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孙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不管原来的政策是否取消,都会推出这个新政策。”他不同意这个政策是原来“退税”政策的替代政策的说法,他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通知刚刚发布,一些企业还没有看到这个“新办法”。大唐微电子、中星微、博芯等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还没有收到这个通知,有的企业也是刚从网上看到的。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赵建忠在4月6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也是前天(4日)才看到这个文件。”

    “这个政策的推出,对像苏州国芯这样的芯片设计企业来说,是一大喜讯。”苏州国芯董事长郑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策在产品研发上会有比较大的投入,有利于苏州国芯这样定位比较高端的芯片设计企业。

    但他强调:“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也许落实本身比制定更重要。如果政策不能及时落实,等到环境形势又发生了新变化后,政策的制定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和郑茳一样,无论是企业还是业内人士都同样期待新政策能尽快落实。

    鼓励企业做“长线”

    《通知》中披露,研发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单个研发活动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该研发活动成本的50%.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并且具有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研发活动方案,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请。

    “本土的企业,把研发作为重中之重,更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所有外资企业只要符合相关原则,也可以享受这个政策。由于集成电路产业外资占大头,中外资企业得到同样的公平待遇,有利于外资企业的本土化创新,促进他们建立扎根于中国的自主创新体系。”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赵建忠在解读这个新政策时说。

    赵建忠认为,从国家角度看,专项财政资金是包括在国家预算里的,这表明了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作为战略产业持续支持下去的态度。而且,它符合WTO原则,有利于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体系的建立,使整个产业持续不断地加大对研发的投入。

    新政策推出“正是时候”

    根据中国半导体协会资料,2004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908亿元,同比增长40.2%,高于去年全球增幅12个百分点。集成电路产量达211亿块,提前一年达到“十五”计划的目标,销售额达到545.3亿元,比2003年大幅增长55.2%.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在这4年间扩大了3倍,在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中所占份额也由2000年的1.2%提高到3.7%.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但不应忽视的是,在高速增长背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曾有这样的说法:“美国是高端,中国台湾省是中端,中国内地则是低端。”

    “我国所产芯片大多用于玩具、遥控器、家电等简单消费品,用于高端产品的芯片很少。” 一芯片业专家曾感叹,国产集成电路大都是中低档的,核心技术的掌握上更是弱项。产业链还没有完全形成,材料和设备几乎完全靠进口。该专家认为,要想在技术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必须加强自主的独立研发能力,弥补产业链的高端环节。然而,仅仅依靠我们刚起步的企业自己解决产品研发的资金来源,实在是难以承受。实际上在各国芯片业的发展史上,政府都在其中充当着重要的助推角色。而我国这个新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弥补我国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短板。

    有专家指出,该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而且符合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赵建忠分析,目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四大特征:一是产业规模和企业聚集性明显,有利于资源整合。上海长三角地区产业聚集性的效率已经体现出来,上海集成电路产业2003年、2004年平均增长92%,远远高于全国43%和全球23.1%的平均增长率。二是进入产业“价值链”的创新期,必须要在研发上投入,更需要提升自主创新水平。三是产业进入从“量”到“质”的提升阶段,很多企业采取了正规质量体系认证、设计。四是ICS自主产品初步形成中、低、高多层次创新架构,CPU、收集芯片、多媒体芯片等都实现了群体性的突破。从这四大特征来看,这个政策的出台非常“是时候”。

    一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态势看,内地芯片产业发展最快的虽然是制造板块,但最有希望冲在前列的却是设计板块。 “新政策的出台,给我们这些设计企业更多的信心。”苏州国芯郑茳说。

    企业更关心可操作性

    新政策目前还处于“纸上阶段”,业界和企业界人士在表示出欣喜之余,最关心的是政策落实问题,他们期望能真正拿到实惠。

    “对企业来说,需要‘看得清、拿得到、动作要快’。” 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赵建忠说。他希望新政策申报过程不要太繁琐,能够尽快落实。

    “政策本身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关键是怎么操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专家鲜明地指出,“有政策比没有好,但操作不好就等于没有,2000年出台的18号文也是经过很长时间才落实到企业的。”

    苏州国芯郑茳在接受采访时也不断强调,政策的落实本身比制定更重要。他认为,总体来说,我国芯片设计企业还处于刚刚发展的起步阶段,真正的大企业还不多,和国际水平相比还是属于比较弱小的行业,政府的尽快扶持是非常必要的。

    一位业界专家认为,这个政策的针对性应该更强。“根据通知规定,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这个范围很广,即将公布的实施细则中会规定怎样的门槛和条件呢?” 他表示希望看到,“在实际操作中,应该考虑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缺什么,什么是发展瓶颈。如果这个政策不针对产业发展瓶颈去落实的话,很可能会达不到政策制定的初衷。”他建议实施细则、操作方式能够公开透明。

    根据该通知,研发资金实行审查委员会审议和批复制度。首先,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要向信息产业部申报,信息产业部汇总整理申报材料,研究提出研发资金安排方案后,提交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只有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才最终由财政部下达资金预算。

    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孙处长透露,近日将会出台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从产业层面看,它有利于促进整个产业链向高附加值方面发展。原来18号文件中的增值税政策并不涵盖封装企业,而新办法明确指出,可以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包括“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随着芯片集成度越来越高,芯片封装的形式越来越复杂,封装也必须迎合高端技术的发展。

    从企业来讲,不管是制造、设计还是封装,必须顺应世界范围内整个集成电路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要从中国的IC市场状况来规划自己的生存发展。无论是市场还是技术本身都要求企业必须加强研发力量,新政策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赵建忠看来,与原来的“退税”政策相比,新政策鼓励企业长线投资,不单“为市场而市场”。

    值得提出的是,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除了专用仪器及设备费、材料费、用于研发活动的咨询和等效服务费之外,明确提出人工费也在补助之列,包括集成电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费用。

    对人力成本的补助,势必会有利于集成电路产业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并且留住人才。苏州国芯董事长郑茳表示,对于设计企业来说,最大的成本是人才成本。由于目前我国芯片产业人才很抢手,人员的费用往往在产品的研发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重。郑茳说:“新政策中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了人才引进费,这是很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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