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阳光定税”制度是以国家发布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测算的税额为基础,在个体、私营业户的共同参与下,实行公开评议,经公示后决定应缴税额。由于以往税额的确定是由相关税务人员根据规定进行测算,缺乏必要监督,人情税、关系税、金钱税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业户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下降。随着这项制度的施行,这种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为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北区检察院在该区国税局开展的先行试点活动中,全过程参与,随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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