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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巨头反驳房地产纳税侏儒说 说统计方法有偏差

2005-9-23 9:56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郁亮、潘石屹、任志强认为,“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统计方法有偏差

  一项名为“中国纳税百强”的排名,引起了潘石屹、任志强与媒体间的口水大战。在这场风波的背后,凸显出的却是房地产业面临的公众信任危机

  一项名为“中国纳税百强”的排名,引起了潘石屹、任志强两位地产代言人与媒体的口水大战。媒体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的质疑,以及潘石屹、任志强两位的回应文章,在房地产业掀起了轩然大波。

  表面上,大家争议的是纳税问题。但在这场风波的背后,凸显出的却是房地产业面临的公众信任危机。

  潘石屹、任志强与媒体的口水战

  9月10日,“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第五次放榜。在此次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 500强中也只有一家-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额为人民币3.96亿元。这项排名是由国税总局机关杂志《中国税务》发起的,纳税数字由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提供。

  纳税排行榜刚刚出炉,质疑房地产业纳税的声音已漫天席卷而来。

  此次的纳税排行榜,让一些媒体联想到以前的“暴利行业排行榜”、“富豪榜”。《共鸣》杂志从2002年到2004年连续发布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房地产业连续3年位居榜首。在2004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上,前200人中有64人来自房地产行业,在前20名中,有11位涉足房地产行业。而根据胡润的“2004中国百富榜”,房产老板们更是占据“百富”中的45%.

  联系房地产业的暴利,一些媒体将房地产业贴上“财富巨人、纳税侏儒”、“偷漏税大户”的标签。

  潘石屹、任志强于是一跃而起,开始对企业进行辩护。9月13日,他们同时在焦点房地产网发表文章,一致表示,“偷漏税大户”是外界对开发商的误解。在纳税上,房地产企业其实是“良民”多。潘石屹说,希望媒体能客观、实事求是地报道房地产公司的纳税情况,不要太情绪化。任志强认为,房地产企业从来都是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查的重点,房地产行业不但不少纳税,并且常常是与其他企业不同的预先纳税。他指责媒体“唯恐天下不乱的大喊大叫”,“总在不分青红皂白的将脏水倒在这个中国的支柱型产业上”,增加公众的误解。

  郁亮:万科纳税应排第145位

  为什么纳税排行榜中少见房地产企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郁亮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主要因为,一是房地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万科作为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商之一,也只占有略高于1%的市场份额。产品地域特色浓重、企业规模较小限制了单个房地产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自然也限制了企业的纳税总额。二是这项排名的计税方法,不能完全体现房地产企业实际的纳税情况。集团型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一般都应当地政府要求,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申报纳税。如果参加纳税排名,多项目地产企业的总体纳税额无从体现。

  例如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下的税额仅为万科在深圳总部的纳税额,而不是万科集团总体的纳税额。事实上,万科集团2004年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已达到8.02亿元,在全国纳税500强中相当于第145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也认为,房地产业对税收的贡献是应该肯定的。据他了解,房地产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比较大,在一些地方,这个比例甚至可以达到40%.来自房地产业的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例也很高。如果房地产业发展不好,会影响地方税收,这样的担心在地方政府中不止一次听到。

  顾云昌同时指出,房地产企业偷漏税的情况,是肯定存在的。由于行业运作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业的税收管理比其他行业更难。房地产业冤枉吗?

  但是,房地产业真的那么冤枉吗?是什么把房地产业推到公众的对立面上?相对于纳税问题,房地产业社会形象不佳、公众信任度低,是更为实质的问题。

  据《新闻晨报》报道,台风“麦莎”刚过,上海便有多个已交付项目的业主向该报反映台风给新房造成的严重后果。而开发商也未对此作出及时补救。一直以来,商品房质量问题始终是损害开发商公众形象的焦点之一。

  当下,房地产企业基本都采用滚动开发的运作模式,所获取的利润往往用来再购置土地。这个特征从地产股的分配方案中也有所体现。国泰君安房地产分析师表示,地产股将利润用于分红的比例,比其他行业股明显要低。30%的利润用于分红,是比较高的情况,有的股票是10%、5%,平均水平不会超过 15%.而其他行业的股票,这个比例通常在30%以上。

  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建发也认为,房地产业即使不说暴利,至少也应该称为高利润行业。他认为,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在20%以上,是社会平均利润水平的好几倍。而资本金利润率就更高,一个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可能只占到总投资额的35%,甚至更低。

  在享受高利润的同时,房地产企业确实承受了更高的风险。但是,它对社会的贡献,与它占用的社会资源是否匹配?房地产企业在喊冤的同时,是否该考虑如何重塑自身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