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回国留学生购买国产轿车免征车购税

2002-12-19 10:32 来源:新闻晚报刊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对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作出若干规定,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回国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购税。

  《通知》规定,回国留学生购买国产小汽车,可凭下列证明文件办理免征车购税手续:

  (一)中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二)国内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
  (三)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有效的入境申报单证。
  (四)主管征收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此外,根据车购税征收中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车购税的退税、变更,《通知》也作了明确:(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三)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或者其他原因,车辆的发动机号、底盘号或车辆识别号被涂改、破坏的,凭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