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发票管理漏洞,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我省地税系统推行新一轮的发票管理改革, 设发票“即开即奖、摇奖及发违法举报奖”三项奖励。
几年前,我省地税系统推行的“五化管票、以票控税”的征管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以下缺陷。一是制假、用假发票没有完全杜绝。有些纳税人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使用假发票,致使税收收入减少。二是由于消费者索取发票气氛不够浓,部分经营者既不主动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隐瞒未开具发票的收入,造成偷、漏税款。从微观上看,偷、逃税款,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扰乱税收征管秩序;从宏观上看,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造成税负不公,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发票管理改革是根据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为目标,按照数据集中、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统一规划、系统设计、整体运作、配套联动。通过引入数字喷码和加密学等高新技术,提高发票印制的科技含量和大众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假发票的产生;通过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强化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纳税申报的核对提供可靠数据;通过简化、归并发票种类,推广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逐步取消手开式发票,防止违规开具发票;通过建立语音查询和网上查询系统,为消费者和财务人员提供识别真假发票的便捷途径,有效地遏制发票的买假用假;通过在部分行业实行有奖发票,调动广大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最大可能地减少收款不开发票的现象;通过落实完善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发票检查和处罚力度,调动全社会参与发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对发票数据的集中处理和有效利用,实现对以发票为载体的税源信息的全面监控。
我省地税新一轮发票管理改革主要内容有:一是统一发票票样,简并发票种类。按票种式样管理权限划分为全国统一式样和本省统一式样两种发票;按发票适用范围划分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省建筑业专用发票、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娱乐业专用发票、服务业专用发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其他专用发票(包括文化体育业、行政事业代收费、医疗、社会办学)等九种发票:按发票开具方式分为税控收款机(卷式)打印发票、税控收款机(平张)打印发票、普通机打发票、普通手开发票、定额发票等五种发票。二是统一发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编码规则进行重新编码。三是推广税控装置,改变发票填开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精神,本着“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参照税控收款机国家标准,制定全省统一的税控收款机推广办法,明确税控收款机的推广方式、范围、要求及实施步骤。同时,采用多种方式扩大机打发票的覆盖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自主选择使用税控收款机、外挂税控装置、银税POS机、税控发票打印机。除国家规定必须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外,对不愿使用税控装置的,可以选择税务部门代开机打发票或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四是改进发票供应方式。严格实行按月缴销制度,不论发票是否使用完毕,每月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已开具的整本或整卷发票;允许纳税人在节假日预约购票;对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要始终备有一定数量的定额发票。五是实行发票奖励制度。设发票“即开即奖、摇奖及发票违法举报奖”三项奖励。设发票即开即奖,目的在于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设发票摇奖目的在于防止纳税人诱惑消费者不要发票或非法回收、买卖已开具的发票,方便消费者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发票信息,帮助税务机关及时便捷的稽查违法行为;设发票违法举报奖目的在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发票管理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4年6月至7月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04年8月为正式启动阶段。第三阶段:2004年10月以后为深化阶段。
海南省地税启动新一轮发票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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