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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给纳税人信用打分

2003-12-1 9:6 陕西日报·纳葳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西安市最近出台的“地方税收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实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将会依据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交纳情况,以及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等指标,对地方纳税人设置A、B、C、D四个信用等级。届时,获得A级评分的纳税人将可享受到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等“特殊关照”,而获得D级评分的纳税人则会成为税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据《西安日报》

  点评:经济转型使利益最大化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的追求,却也使一些人趋利忘义,甚至突破了经济行为的道德底线。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对此坐视不理。设置信用等级,给诚实守信者和与之相反的人不同的“待遇”,应是一种有效的干预。让诚信者受到应有的鼓励和尊重,让不诚信者接受社会道德的批判,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建立公平社会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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