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物流信息中心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文件,批准了陕西省石油、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调整方案。
文件明确,由陕西省在2.3元/吨的幅度内对延安、榆林、咸阳三市地方煤炭开采企业适用资源税税额进行调整,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执行。据悉,按2003年有关数据估算,这次调整将增加陕西地方财政收入9000万元左右。
陕西将调高石油煤炭资源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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