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万亿元,达到102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459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在连续几年较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利润5620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6%;消费品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万亿元,达到40911亿元,比上年增长8.8%(考虑物价下降因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实际增长10.2%)。
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02年,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7003.86亿元,比上年增加1832亿元,增长12.1%。
两个可喜现象总体上看,2002年税收收入与1998年以来的前4年相比,呈现两个可喜的现象:首先,宏观税负提高了。2002年1.7万亿元的税收收入是在前两年连续高位运行的基础上取得的,加上当年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2002年GDP增长8%(可比价),达到了2000年的增幅,但税收收入的增长却远低于2000年22.8%的增幅。即便如此,2002年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了16.6%,比上年的15.8%增加了0.8个百分点,比1998年的11.6%增加了5个百分点。宏观税负的提高,为我国政府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有力地支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税收弹性下降了。2002年的税收弹性为1.8,是1998年以来的最低点(1998年~2001年均超过2.0,1999年、2000年、2001年三年都在2.5以上),表明我国税收超经济增长的势头呈减缓之势,也说明2002年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机制更加理性、规范。
五个显著特点流转税收入回升。2002年流转税收入12152.2亿元(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1.5%。所得税收入3799.75亿元(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2.4%。从税收收入发展的趋势看,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77.5%下降到2001年的69.3%,减少了8.2个百分点,呈逐渐减弱趋势。而所得税收入份额逐渐增强,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5.1%上升到2001年的23.9%,增加了8.8个百分点。2002年,这种直上直下的发展趋势有些波动,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回升到71.5%,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流转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态势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存在。
税收反映经济的同步性增强。2002年,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效应继续显现,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汽车、住房、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与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密切相关的行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表现在税收上,就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这些领域的税收收入增长幅度引人注目,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分别比上年增长98.6%和23.5%,车辆购置税比上年增长42.7%,汽车增值税比上年增长55.9%,化妆品增值税比上年增长68%,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营业税分别比上年增长27.8%、47.5%、27.6%。国民经济运行的亮点,亦是税收增长的亮点,表明税收反映经济的同步性增强。
传统产业稳步发展。2002年,我国的电子信息业虽然仍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前两年相比,增长速度已经有所放缓。与此同时,传统产业一改前些年低速发展的态势,增长迅速。体现在税收上,就是传统产业对我国税收的贡献仍然居于重要位置,是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撑点。2002年表现比较突出的有:烟草增值税、消费税比上年增长20.9%,煤炭增值税比上年增长23.1%,机械增值税比上年增长25.2%,服装增值税比上年增长22.0%,钢坯和生铁增值税比上年增长59.1%,基本都表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通信设备增值税比上年下降了4.0%,电子计算机增值税比上年只增长了6.5%。
东、中、西部地区税收同步增长。2002年,税收收入额居于全国前列的广东、上海,北京等省市税收继续稳定增长,一些经济发展很有活力的东部发达地区仍然延续前些年高速增长的势头,如浙江增长了20.8%、宁波19.2%、江苏17.0%、厦门16.1%。与以前年度只有东部发达地区一支独秀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2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并驾齐驱。中央西部大开发政策得到积极贯彻落实,中、西部地区自身也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税收收入亦快速增长,如山西比上年增长18.0%、内蒙古15.0%、重庆16.7%、贵州15.0%。
国企税收仍居首位,其他企业税收异军突起。尽管自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在下滑,从1998年的55.2%降至2002年的32.2%,但2002年国有企业对税收的贡献仍然位居各企业类型之首。不过,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涉外企业等后起之秀不容忽视,1998年,这三类企业的税收收入之和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只有38%,到2002年,已高达52.9%,占据了半壁江山。另外,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和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地位的提高,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三资”企业获得了强劲发展。近几年我国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收入一直在高位运行,收入总量已经由1998年的1232.03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3487.1亿元,年均增长29.7%。
2002年税收收入概览——2002年税收大盘点专题分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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