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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已就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正式达成谅解

2004-7-15 11:13 来源:中新社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中国商务部获悉,今天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随后双方向WTO履行了通报义务。美方表示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申诉。至此,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集成电路增值税争端得到解决。

  据介绍,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中方将于今年十一月一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并于明年四月一日正式实施;二,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明年四月一日;三,中方将于今年九月一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并在一个月后正式实施;四,谅解备忘录不影响中国和美国在WTO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复进口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中国一些元器件生产企业将一些本应为国内配套生产使用的元器件产品,通过“出口复进口”的方式达到享受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的目的。

  据悉,今年三月十八日,美国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政策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中方于三月二十六日答复美方,同意与美进行磋商。四月二十七日,中美双方在日内瓦举行了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磋商,欧盟、日本、墨西哥作为本案第三方加入了磋商;中美双方又于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五日和七月一日至二日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了三轮磋商,并于七月二日就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