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重庆]单位发月饼未扣个税最高罚3倍

2005-9-8 13:18  【 】【打印】【我要纠错

  还没到中秋节,李先生已经收到十几张月饼券,昨日他听税务部门的朋友说月饼券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到要为共计一千多元的月饼掏钱缴税,李先生感到很担心。据了解,绝大部分的市民还不知道这部分所得还要缴纳个税。

  计入个人所得总额纳税

  据记者了解,其实按照早在1994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单位和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单位发放的月饼属于个人所得的实物,而月饼券则属于有价证券。

  据税务部门介绍,单位向个人支付的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实物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总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来核定应纳税额。单位和企业应将这部分所得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800元后,再按照相关税率进行计征。

  月饼来源不同纳税有区别

  据了解,最近很多单位都向员工派发了月饼和月饼券。李先生所在的单位也给每位员工发放了面值为138元的某饭店月饼券,“大家之前都不知道这也是属于个人所得,还要缴税。”

  李先生告诉记者,除单位所发外,外单位也送给他一些月饼券。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称,个人取得外单位赠与的月饼或月饼票,不在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应税项目内。而作出赠与行为的单位如果未由民政局、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认定“赠与”的性质,就应按照所赠与的实物价值计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位财务避税有“策划”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大部分单位在向员工发放月饼等物品后,并未将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有的单位通常会事先策划好,将发给员工的福利部分计入公司其它费用的账目,税务部门核查起来比较困难。

  在某单位担任财务的张小姐告诉记者,单位在各种节日发放给员工的实物福利,并未将其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她还透露,单位财务部门通常会在事先进行“策划”,将发放的福利部分做入单位其他费用的账目,以对付税务部门的核查。

  未代扣个税 最高可罚3倍

  据重庆市税务部门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有关规定,对单位、企业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处应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不把节日发放给员工的礼品并入工资扣缴个税构成偷逃税款的,最高可处 3倍罚款。

相关热词: 重庆 月饼 个税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