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26日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基层税务机构的设置,税务总局作过明确规定,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备不规范的问题,既影响工作效率,又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不便。
他说,基层税务机构设置要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目前的纳税环境、纳税人状况和税源分布情况,要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他说,按照上述原则和国家行政级次规定,税务系统对外称谓应统一为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某某税务局稽查局,不同行政级次按规定设置相应的税务机构。同时要规范内设机构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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