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提醒:2003年度农产品出口退税须单独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达我市近亿元专项出口退税计划,用于办理2003年1月1日以后农产品出口的退税。本次惠及的农产品范围包括了农产品及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简单加工的工业品等,涵盖21种商品类别、26个海关出口商品代码的产品。
为用好用足这一专项计划,促进我市农产品出口,市国税局提醒出口企业:2003年度出口农产品退税应单独申报,并抓紧做好相关单证的回笼工作,在单证、信息齐全的情况下尽快办理退税申报手续。市国税局退税部门特设“退税绿色通道”,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出口农产品的退税申报,将优先办理。
对未列入本次规定范围而需要增补的农业产品,出口企业应尽快反馈给税务主管部门,市国税局将统一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增列。
此外,出口企业可登录厦门市国税局网站(www.xm-n-tax.gov.cn)或厦门经贸信息网(http://www.sme.net.cn)就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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