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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带旺“小不点” 300小企业年纳增值税近千万

2003-6-17 19:8 来自:深圳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下午从宝安区国税局龙华分局获悉,小规模纳税人每月从该分局代开给台资企业——富士康企业集团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200多份,加工、销售额1500多万元,征税80多万元。目前,宝安区龙华镇靠富士康“吃饭”的小规模企业已升至300多家,这些“小不点”每年为国家缴纳增值税近千万元。

  据介绍,2002年富士康集团出口创汇达30亿美元,雄踞中国内地外资企业榜首。随着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推行,富士康企业集团在扩大产品出口的同时,加大了国内原材料采购和对外委托加工力度,使龙华镇一批五金加工行业生意随之兴旺起来。

  过去,这些小规模加工企业靠小打小闹过日子,生意很不稳定,不少企业只能维持生计,多数企业每月纳税只有千元左右。

  现在,富士康的订单源源不断地向这些小规模企业流来,虽然每一笔都开了发票缴了税,但他们还是乐不可支,因为他们有了既可观又稳定的收入。据国税龙华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至5月份,富士康集团旗下的富鸿公司和鸿富锦公司收到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8800多万元,征税420多万元。(记者 李怀今 关键 通讯员 陈俊峰 陈伟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