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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 加强增值税发票审核

2003-5-14 16:42 中国税务报·晓 金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堵塞偷逃税漏洞,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税务机关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时,应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用于进项税额的审核。通知还强调,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应当对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与其申报的销售额进行认真审核,凡是申报销售额小于发票存根联合计数的均应补缴相应税款。

  据介绍,为了杜绝有些地区存在的开票不申报纳税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强调要对发票存根联和申报的销售额进行审核。另外,原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清单只打印一份,由企业保存,税务部门没有存单,不利于管理。此次通知要求将抵扣认证清单打印两份,以保证增值税征收管理在认证环节上没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