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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抗非一线人员补助免征个税

2003-5-13 13:36 厦门日报·杨明明 谢嘉晟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厦门近日出台新规,对抗非一线的医护人员及单位用于抗非的实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对实行核定征收的旅游、宾馆、酒店、客运业户和受非典影响较大的其它业户,主管地税机关则可根据实际影响程度适当调低定额;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为防止非典的扩散,对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厦门地税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入了解受影响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为企业献计献策,帮助企业渡过此次非典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