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大同市城区国税局实行集贸市场税费改革

2002-12-26 9:12 来源: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多年来一直延续向管理者交税的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日前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户籍档案和纳税的月定额标准。城区国税局“取消集中定税,实行分户定税”的税费改革,着实让经营户心中有了谱。

  多年来,城区国税局一直沿袭向集贸市场“统一定税,集中征收”的征税方式,再由集贸市场管理者向个体经营户收缴税额。由于税务部门人为估税,增加了定税的盲目性,经营户对此颇有怨言。

  为彻底解决个体经营户真实税赋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的弊端,城区国税局以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取消“集中定税”,实行分户定税,应收尽收作为经营户明明白白纳税的切入点,为所辖18座集贸市场的1467户个体经营户建立了户籍档案。并会同集贸市场评议委员会,综合经营户所在地理位置、营业面积等因素,逐户核定其月定额标准,使定额最大限度地接近应征税额。实行税费改革后,该局所辖集贸市场的月定额由过去的1067万元增长到1664万元,增幅为56%。